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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zuwu UAS
无报备、无许可,无人机就敢飞进限飞区域?
来源: | 作者:szwuas | 发布时间: 2026-09-16 | 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注意!!!

空域不是“法外之地”

飞行必须依规报备、取得许可

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严打低空违规飞行

违规飞行必被查

近日,乌当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擅自闯入限飞区域的违法案件。

警用无人机常态化空域巡查中发现,辖区有人操控无人机闯入管控区域。民警随即循线追查,锁定违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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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该嫌疑人未履行报备手续、未取得合法飞行许可,擅自操控无人机飞入限飞空域,违反低空飞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民警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固定证据,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想要安心合法飞无人机?

照着以下4步

安全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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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上“户口”:实名登记+公安备案

确认无人机空机重量≥250克,再按流程完成双重备案: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平台:注册账号→实名认证→录入无人机信息→生成二维码→粘贴机身

  • 公安管理平台:微信搜“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小程序注册→填写信息→提交备案→审核通过。



全部完成,即可取得合法飞行资格。

2、提前查询飞行空域

起飞前核查禁飞区、管控区、适飞空域,远离机场、景区、商圈、人员密集等区域。

3、严格依规申请报批

涉及管制空域飞行,须提前线上提交飞行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规划航线起飞,严禁擅自闯入各类管控空域。

4、遵守规则规范飞行

严格遵守120米飞行限高规定,全程保持目视范围内飞行,主动避开人群聚集点、高层建筑及各类危险空域,安全文明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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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空域不是“法外之地”

飞行必须依规报备、取得许可




有关管理规定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根据需要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以及下列区域上方的空域应当划设为管制空域:

(一)机场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二)国界线、实际控制线、边境线向我方一侧一定范围的区域;

(三)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监管场所等涉密单位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四)重要军工设施保护区域、核设施控制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和仓储区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储区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加油(气)站、供水厂、公共交通枢纽、航电枢纽、重大水利设施、港口、高速公路、铁路电气化线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六)射电天文台、卫星测控(导航)站、航空无线电导航台、雷达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

成都市锦江区迎晖路222号塔子山公园芙蓉池1栋(东北门门口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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