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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民航局网站
‣ 民航安全作风管理新规出台,为何将在校学生和培训机构学员纳入监管?
日前,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新版CCAR-398部规章《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将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而据民航局12月22日消息,民航局近日印发《民航从业人员安全工作作风建设管理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民航从业人员包括:民航管理、参与、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飞行、乘务、机务维修、空管、运控、机场运行、安检、航空安全、设计制造等专业人员,民航院校上述专业在读学生,航校、飞行训练和维修培训机构的教员、学员,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民航行政机关的安全监察人员。
据介绍,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最新《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和规定,结合近年来行业安全工作作风建设实际,对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修订印发<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和2022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修订印发<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的通知》两个有关文件进行修订和规范而形成的。
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十一个方面:
将之前的“长效机制建设指南”改为“建设管理办法”;
将“民航安全从业人员”改为“从业人员”,明确民航参与、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运行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飞行、乘务、机务维修、空管、运控、机场运行、安保等专业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等重点或关键安全岗位是此文件规范的重点(民航院校相关专业在读学生,航校、飞行训练和维修培训机构的学员也在从业人员之内);
进一步聚焦人员的规章意识和安全作风典型问题,明确优良安全作风来自对安全工作理念、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程序规范的心理认同和严格遵守,来自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民航不良安全作风集中体现为各类“错忘漏”行为导致的违章违规、违反程序标准和准则规范等问题;
进一步突出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作用;
进一步突出安全作风的日常培育和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学习宣传、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纳入安全教育培训、融入日常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层基础、抓好学员作风养成、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选树各类先进典型等;
进一步对避免泛化和一罚了之等不良倾向提出要求;
进一步强化安全作风量化管理;
持续保持对安全作风从严管理的基调;
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增加了《维修培训机构学员典型安全作风问题清单》《维修培训机构教员典型安全作风问题清单》《设计制造单位人员典型安全作风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