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打击无人机“黑飞”丨8000米“黑飞”:谁在闯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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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zwu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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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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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东中山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半年内,20余次将无人机送上千米高空,最高超过8000米,其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这是警方查获的无人机、遥控设备等涉案物品。新华社记者毛思倩 摄
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某先后在线上渠道购买多台无人机,曾于2024年4月因非法破解和“黑飞”无人机被中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我是一个很傻的飞手。”20岁的李某某向办案民警坦陈,破解无人机“穿云”是因为自己喜欢看云,他明知无人机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知晓无人机存在限高规定、飞行需审批,也清楚破解无人机限高属于违法行为,但因为抱有侥幸心理,被行政处罚后还在继续破解和“黑飞”无人机。
一般来说,对无人机“黑飞”行为往往是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李某某的行为,为何会被以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据介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上述行为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天武表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其他危险方法”有哪些,司法实践中具体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具体到本案,嫌疑人未经批准,操控无人机在民航航线附近超高飞行。由于无人机体积小,民航客机难以识别,如果相碰撞容易引发事故,甚至可能造成空难。根据民航等相关部门对“黑飞”行为风险评估情况,如认定其风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依照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经过相关模拟碰撞试验,轻小型无人机在3000米高度,相对速度50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飞机风挡三层玻璃将全部破损;在8000米高度,情况更加严重,后果不堪设想。
“珠三角地区民航飞机日均起降近3000架次,该无人机超高‘黑飞’事件距离航路只有几百米。”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处长吴国栋介绍说,根据相关论证,若无人机“黑飞”逼近航路航线,碰撞风险概率将呈几何倍数增长。同时,高空气象存在大风、低温、低气压的条件,这都将造成无人机性能恶化、地空通信失效等情形,导致无人机失控侵入航路航线风险显著增大。
警方提醒,无人机爱好者应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守法飞行,购买无人机后及时实名登记;飞行前查清空域性质,如需在管制空域飞行需提前申请;严格遵守飞行高度限制,避开敏感区域。
操控无人机擅闯千米以上的天空,是将个人猎奇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的危险行为,也是对法律红线的漠视。在我国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当下,飞手群体和无人机爱好者更应遵守规则、敬畏生命,共同守护低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