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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无人机遇上5G
来源: | 作者:szwuas | 发布时间: 2019-08-16 | 9058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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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空军、民航、地方政府信息渠道,让无人机“无”忧“无”虑

近年来,无人机在各行各业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让它着实成了人们的好帮手。然而,无人机飞行的安全问题也一直困扰着社会。机场、高铁、军事基地等敏感地带的“黑飞”行为严重影响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在人员密集处的飞行让一些老人和孩子感到恐慌,在居民区的飞行导致市民担心隐私被偷拍……要使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消费者安心购买和使用相关产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2018年,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对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人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该航拍行为未向中部战区申请飞行空域、飞行计划,被空军雷达检测发现为不明空情,致使空军出动战斗机查证并将其迫降。部队先后出动官兵千余人,多部战斗机、雷达、车辆参与处置,华北地区民航多架次航班延误或被迫修改航线。无人机违法、违规、无序飞行的负面新闻成为行业发展的一抹阴影。

国家和地方已相继出台一系列管理规定,规范无人机的生产、销售、飞行。

在买卖环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要求在中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及以上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按规定实名登记。在飞行方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微型无人机在禁飞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针对飞行计划申报难、手续繁琐的问题,随着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的建立,相关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在企业经营方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的准入条件进行了大幅简化,仅保留企业法人、经实名登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认证的培训能力(培训类)和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基本许可条件。

深圳作为“无人机之都”,去年11月上线了深圳地区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这是中国首个空军、民航、地方政府三方数据联通的管理平台,用户操作申请及无人机飞行状态数据可实现三方同步。平台建立协同管理机制,打通空管、民航和地方政府(公安)三方,既方便了有关部门进行管理,更方便了用户的飞行申请,用户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就可一站式完成飞行申请。

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平台、监管方式不断完善和无人机经营企业、消费者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无人机无序飞行的问题有望得到根本解决。业内人士认为,用好无人机不仅不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隐患,而且能替代人从事高危、高空作业,让生产作业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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