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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zuwu UAS
操控无人机必须注意这些事项!这份干货请查收
来源: | 作者:szwuas | 发布时间: 2026-09-02 | 4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⑨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时,不得操控无人机;

  ⑩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飞行活动行为规范。

  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下列行为:

  ①违法拍摄军事设施、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

  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

  ③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④投放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宣传品或者其他物品;

  ⑤危及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安全;

  ⑥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

  ⑦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

  ⑧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条例》明确的重点处罚事项:

  ①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未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③无、限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④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⑤超出操控员执照载明范围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操控员执照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操控员执照,2年内不受理其操控员执照申请。

  ⑥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⑦非法拥有、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予以没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友情提示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在实施飞行活动时,应严格遵守飞行报备、高度限制、管制空域等规定,并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上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报备飞行计划,维护本市空域安全。

成都市锦江区迎晖路222号塔子山公园芙蓉池1栋(东北门门口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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