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时,不得操控无人机;
⑩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规定的其他飞行活动行为规范。
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下列行为:
①违法拍摄军事设施、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
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
③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④投放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宣传品或者其他物品;
⑤危及公共设施、单位或者个人财产安全;
⑥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
⑦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
⑧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条例》明确的重点处罚事项:
①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未依法投保责任保险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③无、限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④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⑤超出操控员执照载明范围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操控员执照6个月至12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操控员执照,2年内不受理其操控员执照申请。
⑥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⑦非法拥有、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反制设备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予以没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友情提示
请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在实施飞行活动时,应严格遵守飞行报备、高度限制、管制空域等规定,并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上进行实名登记,并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报备飞行计划,维护本市空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