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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足乌无人机】飞无人机到底有没有必要考证
来源: | 作者:szwuas | 发布时间: 2021-09-03 | 2762 次浏览 | 分享到:


导读:无人机作为现在最炙手可热的高科技产业,在军用和民用领域都拥有着巨大的应用潜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世界各国都对无人机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广泛重视和重大支持。可刚刚飞进寻常百姓家没多久的无人机,让很多人产生了疑惑:“想开无人机到底需要考证吗?”

如今的无人机行业从研发、制造到使用、管理及服务涉及诸多领域。抛开普通老百姓没有太大机会接触到的军用市场不讲,单就民用市场而言,无人机在航拍摄影、农林植保、电力巡检、环境监测、地质勘探、短途运输、城镇规划等多个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

虽说无人机驾驶员在2019年4月1日,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和统计局三个部门正式确定为了新职业,可要说起来,对待这样一个新兴行业,广大人民群众还是一头雾水,第一反应都是:开无人机还要考证呢?

那么接下来,三足乌小编将从法律依据、专业技能、就业保障等多个方面为大家全方位地分析:无人机到底有没有必要考证。


一、法律依据



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体育总局、能源局、民航局联合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

提出将在2017-2018年初步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重点制定一批市场急需、支撑监管的关键标准,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健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民航政府网无人机板块可见)

第4条执照和等级要求第(2)款中指出:

操作空机重量大于4KG,起飞全重大于7KG的无人机,运行在隔离空域和融合空域【1】的驾驶员必须持证飞行,驾驶员执照由局方实施管理。

【1】隔离空域: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融合空域:无人机与其它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域。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签发——无人机驾驶员云执照(电子证)



③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台 《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章 飞行管理 第十四条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款中指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应当)依法取得驾驶员资质,并随身携带相应驾驶证照和相关飞行手续。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由民航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二、专业技能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C座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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