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首次增设“发展促进”专章、“民用航空安全保卫”专章,新增“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专门规定和“空域划分需兼顾低空经济需求”专门规定等,为包括低空经济在内的民航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法治保障。
覃华平认为,规范无人机运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维度、多角度、多层面的协同发展,需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为此,她建议,针对无人机制定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在法律责任层面,针对无人机违规飞行和侵权行为,明确无人机产业不同主体的法律责任类型和归责原则,构建无人机法律责任体系。在行政监管层面,完善飞行空域划分、飞行资质要求、空中交通管理等细则,形成完备的飞行监管体系。无人机产业还具有科技含量高、技术迭代快的特点,进一步提高了对无人机进行规制和监管的难度。对此,相关立法需要回应现实需求,定期修订相关法规,使其保持对无人机产业发展的适应性。
为低空经济产业“立规矩、铺轨道”
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安全与发展并重的规范化新阶段。
朱克力认为,此次十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南》以系统性标准化顶层设计为低空经济产业“立规矩、铺轨道”,为产业发展设定清晰时间表与路线图,标志着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安全与发展并重的规范化新阶段。
朱克力进一步表示,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与《指南》,共同构成我国低空经济发展的法治与制度支柱,两者定位清晰、功能互补,是法律定框架、标准落细则的递进关系。
具体而言,民航法作为上位法,明确低空空域管理、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适航管理、安全监管等基本制度,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依据、权利边界与安全底线,解决“依法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指南》则是在法律框架下,对航空器、基础设施、空管、监管、应用场景作出系统化、可操作的标准安排,把法律原则转化为技术规范、管理规则与实施路径,确保法律要求可落地、可执行、可监督。
此次出台的《指南》坚持“安全为基、创新驱动、产业协同、国际接轨”,重点围绕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和应用场景五大核心领域,建立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融合、国内标准与国际规则融合、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融合、基础标准与场景标准融合的“四维融合”标准供给体系,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央地协同、产学研用联动的标准化创新生态,为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朱克力分析,以上五大核心领域,构建覆盖全链条的标准体系,精准破解当前产业“标准碎片化、协同不足、安全与应用失衡”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对企业而言,标准合规将成为准入门槛,倒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具备标准制定话语权的企业将占据产业链高端。对区域发展来说,标准统一将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形成,通过全产业链布局与标准化建设,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成为区域经济新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