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低空经济将迎来规模化发展黄金期,有望催生万亿级新赛道,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力。”朱克力说。
朱克力进一步表示,《指南》的落地,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协同发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政府层面要强化统筹协调,十部门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加快强制性标准制定,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配套措施,打造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行业层面需发挥龙头企业与行业协会作用,牵头制定推荐性标准与场景标准,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速标准与技术创新同步迭代,如在无人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新兴场景,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规范。此外,要加强标准宣贯与人才培养,提升全行业标准化意识,为标准实施提供人才支撑。特别要注重安全与创新平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新技术、新应用留足发展空间,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推动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与《指南》两者协同落实,关键在于构建法律与标准联动、部门与地方协同的推进机制。”朱克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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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度层面建立条款对标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标准体系始终与法律精神、法定要求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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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层面统一执法依据,将标准作为适航审定、飞行管理、安全检查的重要技术支撑,实现依法监管、依标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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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层面强化跨部门协同与央地联动,推动空域管理、运行服务、安全保障等关键环节一体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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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层面强化合规引导,以法律明底线、以标准强能力,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与标准体系内开展创新,真正实现安全与发展并重、规范与活力并举,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多维度加强协同监管
低空安全监管涉及生产、销售、使用多个环节,需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构建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全产业链低空安全监管法规体系至关重要。
王兴尧认为,针对低空经济的安全发展,还需强化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利用技术手段,如电子围栏技术,对无人机飞行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飞行行为。同时,加大对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无人机使用者和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合法合规飞行的重要性以及违规飞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无人机低空安全监管涉及研发生产、销售、使用、赔偿多个环节,需明确各环节多方主体及其责任,因此构建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全产业链低空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至关重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朱子勤教授对中国工业报说。
本次新修订的民用航空法第三十四条,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审定专门规定: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生产、进口、维修和飞行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按照规定无需取得适航许可的除外。